Page 82 - 2020台玻CSR-電子書(0806)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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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安心職場
永續 穩健營運 優質服務 永續節能 安心職場 地方共好 附錄
本報告書
溝通 誠信治理 創新產品 綠色經營 信賴成長 社會關懷
信賴成長
總公司 新竹廠 彰濱廠 彰濱廠
退休制度
台玻依據「 勞動基準法 」及「 勞工退休金條例 」訂有員工退休辦法,2005 年 6 月 30 日( 含 )前入職之員
工,享有舊制退休金年資,惟自員工自由選擇為新制退休金資格後,始享有新制退休金年資。員工參與退休計
劃比例達 100%。台玻提供穩固的退休金提撥與給付,每年亦透過專業的會計顧問,進行退休準備金的精算,
以確認足額提撥。
2020 年退休員工共 144 人,平均服務年資 29�05 年。資深退休幹部由董事長 / 總裁頒發退休紀念獎牌,
感謝員工長期以來的貢獻。
舊制 新制
退休金 退休金
每位具舊制退休金年資者之 6% 月薪資,提存至中 雇主按月提撥 6% 至員工個人退休金專戶
央信託局舊制退休準備金帳戶 員工可依個人意願選擇提撥 0%~6% 不等之退休金
營運變更之最少公告期限
台玻符合勞基法令第十一條或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繼續工作 3 個月以上 1 年未滿者,於 10 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 1 年以上 3 年未滿者,於 20 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 3 年以上者,於 30 日前預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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