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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協力商資格與稽核評鑑作業

                   每年針對環保協力商進行評鑑,依  1-PO-B05-12  「環保協力商評鑑表」實施與審核。評鑑週期內,
               若有違反環境重大考量面與環保、勞安、衛生等事項,則即刻層報(長)或(總裁),取消其合格環保協力商資
               格。針對協力商應依需求,要求合格證照或給予宣導或予訓練以便勝任其作業。

                   初次簽約時,各廠廠務會前往代清運及處理業者,了解其處理方式及作業環境,查核合格證照有效期
               限,確保公司委託處理之廢棄物清運、處理流程完善,並簽訂三方合約。


















                   <彰濱廠>廢玻璃處理業者合格證照              <彰濱廠>廢玻璃清運業者合格證照                   環保協力商評鑑表

               供應鏈的企業社會責任管理

                   台玻除了既有的供應商之管理,同時也意識到永續經營的觀念並要求延伸至供應鏈。於2014年發現公
               司在過往對於供應商的查核方式,只著重於傳統性質的稽核內容已明顯不足,應需進一步擴大永續發展的
               管理,才能全方面的管理供應鏈風險及提升價值。因此台玻於2015年起導入「供應鏈CSR管理評鑑」,每
               年針對部分新供應商、既有供應商及子公司進行包含環境、勞工實務、人權、社會及產品責任衝擊等五大
               構面設計評等作業標準,先期瞭解供應商是否能自發性的持續改善,負起社會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評鑑結果分析

                   台玻針對子公司、供應商企業社會責任評估,並針對整體面向得分加以分析,以資訊揭露問卷方式實
               施,作為企業社會責任供應商評鑑之結果依據。在回收4家子公司及16家供應商之整體企業社會責任評鑑結
               果中,子公司的評鑑結果皆為優良,但就各面向來看,勞工實務面的議題得分較其他面向低,主要原因為
               子公司於調查期間發生工傷事件;供應商的部分結果顯示優良廠商約68.75%,合格廠商約31.25%,待改
               善廠商為0%,再看到各面向的結果,可得知環境面的控管較需要注意的部分,因此不管是子公司的勞工面
               議題或是供應商的環境面問題,在往後或許將會針對計分與分析方式檢討並對分數較低之面相持續做追蹤
               改善情形。自評之16家供應商中,計有2家已發行企業社會責任相關報告。以下為分析結果:

               子公司

                          4家子公司總得分分析                                      子公司評鑑結果分析


                   分級          分數         家數        百分比

                  金(優良)       105~85        4        100%

                  銀(合格)       84~60         0         0%


     42          銅(待改善)        <60          0         0%

                         合計                 4        100%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